重视征信记录,保护个人征信

创建时间:2023-01-04 11:46

文章来源:网络

 

 
 

重视征信记录

保护个人征信

 

 
 
 

 

个人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自2003年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征信法规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主,《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等多部规章制度标准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个人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它系统全面地记录了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它可以帮助交易各方了解对方信用状况,方便个人达成经济金融交易,可以说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由央行征集中心负责提供,包括以下信息:

1 基本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等,用以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2 贷款信息:详细列示每一笔贷款业务的贷款银行、贷款时间、贷款种类、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金额、是否按时还款等。

3 信用卡信息:详细列示信用卡数量及办理银行、信用卡透支额度、还款记录等。

4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代码、开户日期等。

5 信用报告被查询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个人信用报告。

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很难,需要多年的积累,而一次不良信息记录就可以将它破坏。信用卡透支消费没有按时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就是导致不良记录的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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